《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凉山港总体规划(金沙江河段)(修订)(2023-2035年)>的通知》的解读
一、修订背景
2014年,州航务海事发展中心(原州地方海事局)牵头启动《凉山港总体规划(金沙江段)》编制工作。2019年7月,《凉山港总体规划(金沙江段)》经十一届州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实施。随着乌东德、白鹤滩、溪洛渡等大型水电站相继建成蓄水,港口建设边界条件发生了较大变化,现有港口规划已不满足发展要求。为充分发挥金沙江水运优势,加快提升全州综合交通格局,促进我州金沙江沿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3年,州交通运输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启动规划修订工作。
二、起草过程
2023年6月,州交通运输局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单位启动《凉山港总体规划(金沙江段)》修订工作。编制单位通过资料收集、实地调研、走访座谈、专题分析、研究讨论等方式,在充分了解掌握全州综合交通规划布局、相关县(市)产业规划等情况下,吸收既有相关规划的成果,于2023年12月底,形成了《凉山港总体规划(金沙江河段)(修订)(2023-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初稿。2024年7月,州交通运输局组织召开了《规划》行业专家审查会;2024年12月,州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了《规划》环评审查会,并出具审查意见。2025年4月,省交通运输厅出具《规划》行业审查意见。州交通运输局已按反馈意见对《规划》进一步修改完善。
2025年5月,州交通运输局征求了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意见建议;《规划》先后征求了会理、会东、宁南、布拖、金阳、雷波6县(市)人民政府和相关州级部门意见,共收到意见27条,采纳21条、部分采纳1条、未采纳5条,修改内容均与相关单位沟通达成一致;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公平竞争审查,州交通运输局已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规划》完成了社稳备案及合法性审查,州委政法委及州司法局未对《规划》提出修改意见。经多次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规划》。
《规划》经十二届州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一)规划期限。《规划》是指导凉山州金沙江沿线港口科学、有序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基准年为2023年,水平年为2035年。
(二)规划范围调整。在原规划的基础上,增加了因电站蓄水而形成的主要支流河段,《规划》范围上起会理市黎溪镇河漂村,下至雷波县柑子乡大岩洞,包括564公里金沙江干流河段及51公里支流,共615公里。
(二)运量预测更新。《规划》充分考虑凉山经济发展趋势、产业布局、重大项目建设等的因素,运用科学方法对港口未来的货物吞吐量、客运量等进行预测,为下一步港口建设规模提供依据。预测2035年凉山港货物吞吐量为4685万吨,旅客吞吐量为100万人次。
(四)岸线利用调整。《规划》共规划各类岸线总长33.03公里,较原规划减少岸线1.13公里。其中客货运岸线28.48公里,较原规划调减0.68公里;锚地岸线4.55公里,较原规划调减0.45公里。
(五)总体布局。为切实做好港口岸线及配套资源的规划保护,充分预留港口发展空间,《规划》根据港口性质、行政区划、建设条件、运输需求等,结合城镇发展、资源开发、产业特点及集疏运条件,将凉山港划分为雷波港区、金阳港区、布拖港区、宁南港区、会东港区、会理港区共六个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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