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违法用地整治联合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来源:州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5-03-14 10:54 [ 字体: ] 【打印本页】 分享到:

一、制定背景

近年,全州违法用地持续高位运行,已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在全州开展违法用地整治联合专项行动,集中对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进行全面清理和整改,一方面是落实耕地保护“长牙齿”的硬措施,另一方面是扭转违法用地惯性思维,逐步构建依法依规用地良好监管格局。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

三、方法和步骤

(一)加强领导,宣传发动(2025年3月11日—3月20日)。各县(市)制定实施方案,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专项整治工作作出具体安排,迅速开展工作。

(二)全面清理,摸清底数(2025年3月21日—2025年4月15日)。各县(市)开展自查工作,全面摸清上述工作内容中的各类土地违法违规用地行为。

(三)对照问题,全力整改(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6月15日)。各县(市)对照问题台账,制定整治整改方案,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时限,依法依规分类进行处置

(四)检查验收,建章立制(2025年6月10日—2025年7月1日)。各县(市)将违法用地行为查处整改落实情况汇总表和工作总结报送州级,州政府将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对存在整改不到位等问题限期整改,跟踪督促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责任分工。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本次行动工作负总责,县(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自然资源部门和相关部门严格执法、依法办案,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执法合力。

(二)狠抓典型。州级适时公开挂牌督办一批案件,县(市)应直接公开立案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做到立案公开、调查公开、处理结果公开、执行结果公开,公开追究、公开曝光。

(三)压实责任。对2025年度变更调查及土地卫片执法中对土地卫片违法图斑面积超过100亩的,违法占耕地比超过15%的县(市),将通过督导、发提醒函、约谈、暂停受理用地报件等方式予以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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