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凉山州城镇总体风貌规划研究>的通知》的解读

来源:州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4-11-04 09:59 [ 字体: ] 【打印本页】 分享到:

一、制定背景

凉山州作为西南少数民族文化与山川地貌融合的典型,保护和塑造独具特色的城镇风貌对于彰显凉山地区特色与人文风貌具有重要意义。为深⼊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在我州考察时提出的“整体提升城乡规划建设水平”的重要指示,根据《凉山彝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总体要求和安排部署,依据《凉山州城镇建设补短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目标要求制定本规划。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人民为中心,注重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力求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实现凉山州城镇风貌的全面提升和可持续发展,绘就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美丽城乡新画卷。

(二)基本原则

保护与发展并重:在保护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的基础上,推动城镇风貌的更新与发展。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结合凉山州的地理、文化和民族特色,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城镇风貌。

以人为本,提升品质:注重提升城镇人居环境品质,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实现城乡风貌的协调发展,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

规划先行,依法实施:以科学规划为引领,依法依规实施,确保规划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三)发展目标

《凉山州城镇总体风貌规划研究》是针对州域城镇风貌的首次研究规划,主要目的依据州域层面的风貌规划,统一各层级规划建设主管部门与相关主体对于风貌的认知与理解,以此为基础通过本次规划从宏观体系上实现城镇风貌指引的逐级传递,指引下一层级县(市)级详细风貌导则的编制。

1.构建特色鲜明的城镇风貌:通过规划引导,打造具有凉山州特色的城镇风貌,提升城镇知名度和美誉度。

2.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完善城乡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打造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城乡人居环境。

3.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优化城镇空间布局,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4.保护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传承和弘扬历史文化,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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