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的解读

来源:州森防指办 发布日期:2024-03-12 10:08 [ 字体: ] 【打印本页】 分享到: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重塑安全领域体制机制的要求,同时进一步做好应对森林草原火灾各项准备工作,规范组织指挥程序,科学制定扑救措施,确保扑救工作安全高效有序进行,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州森防指办)在2022年12月24日印发的《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凉府办发〔2022〕57号)基础上,结合2023年防火期实际修订形成了该《预案》。

二、修订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四川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修订本《预案》

三、起草过程

州森防指办于2023年11月启动《预案》修订工作,修订过程严格按照国家、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精神,结合凉山州实际,在原《预案》基础上,广泛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深刻汲取历年森林火灾的教训,于2023年12月22日前征集了州级有关部门(单位)及17县(市)的意见建议,并于2024年1月8日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及业务骨干进行了质询与讨论,修订形成了该《预案》。1月23日州委政法委对《预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进行了备案,1月31日州司法局对该《预案》进行了合法性审查,2月21日经州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于2024年3月1日印发实施。

四、主要内容

(一)总则。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工作原则增加“坚持专业指挥、属地指挥原则”,主要任务增加“强化现场管控”,同时细化了“重要目标”。进一步细化明确了火灾扑救工作的原则、主要任务及组织指挥体系。

(二)预警监测。森林草原火险预警分为4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明确了预警制作和信息发布、预警响应措施以及预警调整、解除等相关规定。其中,预警响应措施严格按照《凉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分区分级常态化抓好森林草原火险精准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三)火灾信息报告。坚持接警必报、主动了解、多方沟通的原则;坚持归口管理,统一上报的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火情信息报送统一归口至州、县森防指办,报告内容准确详实。

(四)应急响应。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州森防指办根据火情发展态势进行会商研判,视情启动州级应急响应,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州级层面应对工作设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共4个响应等级。对县级前指、州级联指的成立作了描述,提出由森林消防队伍在场职务最高指挥员任联(前)指副指挥长兼科学扑救组组长,联指成立后,县(市)前指指挥长任州级联指副指挥长兼调度长。

(五)后期处置。由县(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进行火灾调查和评估。明确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纳入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履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的目标绩效管理。

(六)附则。预案实施后,州森防指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评估和修订。

附件包括:1.州森防指火场联合指挥部组成及任务分工;2.跨县(市)支援力量的组成及调动办法;3.州内停机坪和取水点汇总表;4.凉山州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流程图。

五、适用范围与解释权

本预案适用于凉山州境内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由凉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凉山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网站支持IPv6

主办单位: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单位:凉山州大数据中心

网站标识码:5134000016|蜀ICP备2020030031号-3|川公网安备 51340102000089号

  • 微信公众号

  • 政务微博

  • 头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