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反对拐卖人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来源:州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3-12-07 01:15 [ 字体: ] 【打印本页】 分享到:

近日,我州印发了《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反对拐卖人口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总体目标:进一步完善反对拐卖人口工作长效机制,通过“打防结合”,坚决防止和遏制州内拐卖人口犯罪活动的蔓延,确保被拐卖受害人得到及时救助康复和妥善安置。具体目标:完善预防拐卖人口犯罪网络,综合整治拐卖人口犯罪活动重点地区;完善打击和解救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发现和侦破拐卖人口犯罪案件的能力和效率,及时解救受害人;保障被拐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加强被拐卖受害人的救助、安置、康复、培训等工作,积极帮助其顺利回归家庭和社会。

《意见》强调,不断完善以社区为基础,以多部门、多机构通力合作为重点的群防群治工作体系。不断完善以公安机关为主,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密切配合的打击拐卖人口贩子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政府多部门合作、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解救机制。

《意见》强调,切实加强反拐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打击、预防拐卖犯罪行动。要以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和教育活动,增强群众对相关法律及拐卖人口犯罪活动的了解,提高其反拐意识、识别犯罪和自我保护能力。

《意见》要求,州反拐联席会议要加强对反拐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困难;联席会议办公室要负责协调组织对本实施意见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开展阶段性评估和终期评估,对拐卖人口犯罪重点案件和重点地区建立挂牌督办和警示制度;县级地方政府要逐级建立协调机制,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反拐工作;各级反拐工作协调机制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根据任务分工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实施方案,并开展自我检查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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