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凉山州违法用地整治联合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将在全州范围内集中对各类违法违规用地进行全面清理和整改,逐步构建依法依规用地良好监管格局。
《方案》明确,要在规定时间内,全面清理和处理包括农村违法占用耕地新建、扩建、续建房屋的顶风违建行为;“三区三线”划定以来发生的违法违规用地,边报边用、未报即用、未供即用、非法占地特别是占用耕地的违法行为;2022年以来实施的国家、省、州重点交通、水利、能源等项目的违法用地行为;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通过出租、承包等方式非法使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的行为;违法违规“挖湖造景”、超标准建设“绿化带”行为;借新农村建设、乡村发展等名义进行“小产权房”开发的行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违法占地建设别墅、“大棚房”的行为;自然保护地、水源保护地、湿地等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违法占地行为;其他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社会关注度高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等九项违法违规占用土地问题。
《方案》对州自然资源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林业和草原局、州交通运输局、州生态环境局、州纪委监委等州级相关部门职责作了分工,要求此次专项行动由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工作负总责,县(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自然资源部门和相关部门严格执法、依法办案;县(市)要公开立案查处专项行动中的典型案件。对2025年度变更调查及土地卫片执法中发现土地卫片违法图斑面积超过100亩的、违法占耕地比超过15%的县(市),州级将通过督导、发提醒函、约谈、暂停受理用地报件等方式予以惩戒。
《方案》明确,3月11日至3月20日期间,各县(市)要制定实施方案,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专项整治工作作出具体安排,迅速开展工作;3月21日至4月15日期间,各县(市)开展自查工作,全面摸清《方案》中的各类土地违法违规用地行为;4月16日至6月15日期间,各县(市)对照问题台账,制定整治整改方案,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时限,依法依规分类进行处置等工作;6月10日至7月1日期间,各县(市)要将违法用地行为查处整改落实情况汇总表和工作总结报送州级,并开展检查验收,对整改不到位等问题进行限期整改,跟踪督促落实。(记者 李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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