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国动办主要职责、机构设置

更新时间:2023-09-28

1、贯彻执行人民防空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省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州人民防空工作的政策、法规、规章,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根据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防建设需要,编制全州人民防空事业发展计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依法拟定全州人民防空重点城市的防护类别、防护标准;参与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的制定和审查;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依法对人防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制定重点人防城市的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的落实。

5、负责制定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规划,组织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的建设和管理。

6、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编制全州人民防空建设总体规划;对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组织修建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和疏散干道工程。

7、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制定人民防空教育计划,普及人民防空基本知识的技能。

8、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研成果。

9、战时负责发放防空袭警报和组织实施灯火管制、治安管制、交通管制,组织指挥人民防空疏散和掩蔽,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作战,组织消除空袭后果,协助有关部门恢复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

10、承办州人民政府、州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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