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先备案,后结算”——凉山州参保人员赴州外就医需要先履行备案手续才能在就医地“一站式”结算

来源: 州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6-01-30 15:54 [ 字体: ] 【打印本页】 分享到:

凉山州参保人员:

按照国家医保局、省医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异地就医备案管理要求,自2026年1月30日起,全州参保人员赴州外(含省内跨市州、跨省)定点医疗机构住院,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才能在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医疗费用。为保障大家的就医权益,现就异地就医备案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备案类型

(一)长期备案。包含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实行“一次备案、长期有效”。参保人员办理登记备案后,未申请变更备案信息或参保状态未发生变更的,备案长期有效。参保人员离开长期居住地到其他就医地,需重新办理异地备案。

(二)临时备案。包含异地转诊住院、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实行“一次备案、半年有效”。6个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二、办理渠道及方法

线下:全州各级医保服务大厅、各医保服务站。

线上:国家医保APP、四川医保APP、微信小程序“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

温馨提示:1.急诊抢救人员无需备案,视同已临时备案。2.已办理入院登记但未提前备案的参保人员,可在出院结算前,按政策规定补办异地就医备案手续,需注意:备案开始时间应早于入院时间。3.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不能享受直接结算服务,需要回参保地申请手工报销。

三、需要提交的备案资料

四、凉山州医保经办机构异地就医咨询电话

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在工作时间致电属地医保经办机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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