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自2007年10月启动以来进展顺利,除木里县外,凉山州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现已基本结束。
截止2010年1月中旬,全州17县市中已有金阳、冕宁、越西、甘洛、喜德、西昌、盐源、宁南、普格、布拖、会理、会东、美姑、雷波、昭觉、德昌等16个县市先后完成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内外业工作,按照县市的《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自查细则》进行了自查后,书面申请州林改办复查验收。
经请示州人民政府同意,凉山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州纪委、州司法局、州档案局、州林业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两个州级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检查验收小组, 在省林改办派员指导下,按照《四川省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检查验收实施办法(试行)》和《凉山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目标考核标准的通知》(凉林改[2009]1号)的要求,于2009年12月28日至2010年1月28日,分别通过随机抽样、实地复查、走访座谈、抽查档案、听取汇报和综合评议等方式,对金阳县、冕宁县、越西县、甘洛县、盐源县、宁南县等六县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宣传动员、方案制定、实地勘界、承包合同签订、林权证核发录入、林权纠纷调处、林权档案管理、群众满意度等八个方面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和阶段性总结。
首批州级检查验收的六个县、199个乡(镇)、284108户农户、1149158人,应参加林改的集体林面积8420297.5亩,实际明晰产权的确权面积8259515.4亩,确权率为98.1%;核实录入林权证31346本、应发股权证243579本;发生山林纠纷2279件,已调处2180件,调处未果99件,调处率为95.7%。经验收组严格综合打分评审,首批验收的六个县均获得州级优级验收。
